协会通知丨关于组织对连锁经营企业开展相关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2751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连锁经营企业: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鼓励市场主体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活力、增加新动能,持续推进我省连锁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出一批优秀连锁经营品牌,经研究决定,将依据相关标准对省内连锁经营企业进行评价,请各会员单位及相关连锁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近3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3.申报主体在促消费、稳经济、保就业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先进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4.申报主体在相应评价项目上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标准和经验推广。1.企业自评。各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填写《河南连锁经营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对于存在争议和纠纷的企业,原则上不申报;2.评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秘书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依据相关标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并给予重点宣传、推介。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表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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