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丨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商务厅第八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入库企业的通知
近日,河南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征集第八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入库的通知”,组织品牌消费聚居区企业入库申报。集聚区以商贸为主体,设施设备齐全,具备餐饮、文化休闲或娱乐等功能;集聚较多品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已探索发展智慧零售或基本完成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被命名为绿色商场或平安商场的企业优先。
河南省商务厅
关于组织征集第八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
入库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品牌消费集聚区优势,扩大品牌消费市场规模,引领市场创新消费场景,推动消费市场提质扩容,经研究决定开展征集第八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入库工作(前7批品牌消费集聚区自动入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入库主体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聚区以商贸为主体,设施设备齐全,具备餐饮、文化休闲或娱乐等功能;集聚较多品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已探索发展智慧零售或基本完成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被命名为绿色商场或平安商场的企业优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省辖市级:商品经营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餐饮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二)县级:商品经营总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餐饮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三)正式开业1年以上;
(四)企业有明显、系统的品牌发展思路、品牌营销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
(五)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管理正规有序;
(六)企业有与经营规模配套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和公用洗手间;
(七)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反恐防暴机构、制度健全,有预案并组织演练;设有微型消防站,有专(兼)职消防应急小分队,管理规范;各种设施设备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材料明细
(一)各地商务部门推荐文件原件;
(二)品牌消费集聚区信息表(见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2)、企业经营情况(见附件3)、企业承诺书(见附件4);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企业建筑物产权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企业商品经营面积、餐饮经营面积、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佐证材料;
(六)企业布局平面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洗手间(复印件及图片);
(七)企业与经营商户(企业)之间的协议或合同(提供2份,复印件);
(八)企业运营方案,以及探索发展智慧零售或基本完成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相关资料;
(九)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复印件及图片);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复印件及图片);企业反恐、防暴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复印件),有反恐预案、演练图片;
(十)经有关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合格证、电梯合格证(复印件);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图片等。
三、入库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实地核查企业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做出审核结论。对达到条件要求的,提交品牌消费集聚区信息表,并以正式文件向省商务厅出具推荐报告;
(三)省商务厅组织评审和复查;
(四)省商务厅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省商务厅正式行文公布入库结果。
省商务厅将对入库的品牌消费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优先纳入项目管理,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动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早安排、早行动,及时通知、广泛动员并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和程序积极提交相关材料。
(二)认真组织核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要认真组织审核,并实地验收,确保推荐上报的企业材料真实、有效、完整。
(三)按时组织上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按照相关材料要求及顺序,统一使用A4纸尺寸装订成册(含商务部门推荐文件),骑缝加盖企业公章,一式2份,于2025年3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邮 箱:swltc2024@126.com
附 件:1.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信息表
2.企业基本情况
3.企业经营情况
4.企业承诺书
5.材料封面样式